首先,这六类公司必须分为根据菲律宾法律设立的公司和根据外国法律设立的公司。
独资经营。这是在菲律宾注册的最简单、最容易的商业形式。在这种企业形式下,个人对公司资产具有完全控制和控制权,同时对公司的负债或亏损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
这是中国人做得最多的。之所以这样做最多,是因为这里有一个负面清单(介绍如下),限制了大量中国公司的股份比例。
伙伴关系
指两人以上共同经营商业资产。管理权的分配取决于合作协议。合伙企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其成员不承担无限责任,其有限责任的分配以出资为基础。在菲律宾的法律规定中,“合伙”被认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同于合伙人、独立于合伙人的商业形式。代表处。
在菲律宾设立外国公司代表处的目的是能够直接处理总部在菲律宾的业务。代表处或联络处直接与总公司客户开展业务,但不直接从国内代表处获取利润,由总公司全额补贴。代表处负责但不限于信息发布、产品推广和产品质量监控。
分公司
主要从事菲律宾国内市场业务开发。该分公司开展总公司业务,可从分公司所在国获取利润。
如果此篇文章对你有用处,请转载。文章地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