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对于签证这块把控是很严格的,那么办理ECC清关有什么规定,需要注意什么呢。这篇文章详细给您介绍。
菲律宾ECC规定:
一、根据移民局的相关规定,在菲律宾超过六个月(短期入境旅游的游客不算)、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在机场离境前,需要向移民局提交WCC文件,否则移民局将不予放行。
1、持临时访客签证(也称旅游签证)在菲律宾逗留六个月或以上的人士
2、持有过期或降级的移民或非移民签证人士
3、目前持有有效的移民或非移民签证,但计划将永久离开的人士
4、所有在菲律宾出生、持有外国护照的人士(儿童),第一次离开菲律宾时
5、被下达驱逐令的临时访客签证持有人
6.获移民局正式批准发放的诚信海员,并已在菲律宾逗留30天或以上的
持有效移民签证或非移民签证要返回菲律宾者可以在机场领取ECC。
ECC-A的申请人须在离开菲律宾72小时内办理,通常建议是在离境前的一周到移民局办理,ECC-A办好后可在一个月内出境。如果是自己办理,须在上午到移民局进行申请。
ECC-A只能到移民局办理,并且需要提前办好,无法在机场办理。
可以去菲律宾移民局主楼、部分地区办公室办理。并不是所有的移民局分部都受理ECC申请,办理前需要提前确认好。赶时间的可以直接到位于王城区的总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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